投诉中心组成人员
主 任:韩延龙
联系电话:0356--2226912
联系邮箱:13835681225@163.com
官方网址:http://www.jcslsxh.cn
地 址:晋城市城区泽州路1129号晋城市司法局向南100米
工作职责
1.参与起草投诉受理查处相关规则和制度;
2.接待投诉举报;
3.对投诉举报进行初审,对于符合立案情形的提交惩戒委员会决定是否立案;
4.负责向惩戒委员会转交上一级律师协会交办、督办的案件;
5.负责与相关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间的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参与投诉案件调查、处置、反馈工作;
6.定期开展对投诉工作的汇总、归档、通报、信息批露和回访;
7.研究起草投诉受理查处工作报告;
8.其他应当由投诉中心办理的工作。
来访须知
1、投诉来访人员是指与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存在法律服务关系的当事人。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规投诉,不得跨地区投诉和一信多投。
2、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本人签名的投诉书、与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合同、与投诉内容相关的收费票据、相关案件的判决书、调解书等。
3、同一投诉事由,集体来访投诉时,应推出代表,最多不得超过2人。
4、投诉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5、来访人员应写清真实姓名,提供详细联系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以便于投诉中心联系和反馈处理情况。
6、来访人员应据实告知被投诉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或被投诉律师姓名、违规事实的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7、投诉过程中,应当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来访接待秩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8、投诉中心受理投诉后,来访人员应按工作人员的答复耐心等待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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