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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律师协会关于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4/1
点击量:565
晋城市律师协会关于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深入贯彻省律师协会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指示精神,为全面做好本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维稳工作,并为全市疫情防控维稳工作提供及时高效的律师法律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律师事务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维稳工作。要认真履职,及时组织本所律师收听收看中央和省、市工作安排部署,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广大律师要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造谣,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事坚决不做。

二、成立工作机构

在市律师行业党总支领导下,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建民任律师协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市律协会长常建瑜参与处置重大案(事)件律师晋城队队长,市律协行业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李才本副队长,律师协会其他副会长、秘书长分工负责,根据工作任务和律师专业分工及时选派优秀成员参与。各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结构,明确责任分工,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加强自我防护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在防疫工作中,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管好自己、照顾好家人,给社会多做一份贡献。全市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尽量不出门,尽量利用网络办公,必须出门要戴口罩,不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律师要理解并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监所管理的特别规定,到监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需戴好口罩,非因开庭等原因必须会见的,暂缓会见。会见时要尽量压缩会见时间,并做好向家属的解释工作。

四、严格工作纪律

各律师事务所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制定预案,分工负责。律所主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于本所曾去往疫情高危地区的人员或曾接待过疫情高危地区来客的人员,要及时向市律协报告,并负责督促相关人员自行居家隔离;对于出现疑似症状的人员,要协调送医诊治并提供心理疏导帮助;对于滞留在疫情高危地区不能返临的律师或有感冒、发热症状的律师,如果有开庭等业务活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积极协调当事人更换代理律师,或者协调人民法院调整开庭时间,必要时,可请市律师协会出面协调。要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对于落实防控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律协将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和工作宣传,加强舆情引导,对未经官方发布的信息不跟帖、不炒作,一经发现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应在第一时间内将相关情况报送市律协办公室(邮箱:13835681225@163.com)。同时,还要及时大力宣传律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益活动、社会捐赠等典型事迹,传播律师行业正能量。引导更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共克时艰、齐心协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维稳阻击战。

联系人:王海生13593302609
刘亚丽 13835681225

         

办公电话:0356――2226912

特此通知。

 

                             晋城市律师协会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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