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市律师协会三届三次理事会会议在4月15日下午三届八次常务理事会、三届二十二次会长办公会会议基础上,在北京盈科(晋城)律师事务所会议室顺利召开。会议由会长常建瑜主持,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参加会议,监事会、副秘书长列席会议,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会议议程。

图为三届二十二次会长办公会

图为三届八次常务理事会

图为三届三次理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会长常建瑜作的《2017年度晋城市律师社会责任报告暨2018工作要点》;秘书长王海生作的《晋城市律师协会2017经费收支报告暨2018年经费预算报告》。各位会长、副会长做了2017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全体理事对述职报告做了民主评议,一致肯定了各位会长2017年度的工作。
市律协监事会认定会议程序符合章程要求,会议决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