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山西华真律师事务所律师栗奥妮应邀参加“晋城市‘八五’普法百场法治文艺演出活动走进沁水县嘉峰镇”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典型案例讲座、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解答等形式向村民进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宣传。



实现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是《民法典》存在的重要意义之一。如何将《民法典》纸面上的权利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侵权责任编作为《民法典》的最后一编,以其极具现实操作性的特性,展示了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后的法律救济途径,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法治关怀,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精神风貌,彰显了《民法典》德法兼济的价值理念。因此在汇演活动中,律师栗奥妮以一则真实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例为背景,将法律规定同实践案例相结合,对侵权责任、损害赔偿等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村民做了以案释法,在场的村民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句句干货。
一场生动形象的案例讲解,使村民们对“侵权”有了一进步的理解,在今后的生活中将自觉养成守法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运用法律知识维护权益的能力和水平。讲座结束后,村民积极地向律师咨询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
今后,本所将继续大力普及法治宣传,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