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隆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一致通过并决议同意解散晋城市隆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后因部分股东以该公司不能成立清算组进行自行清算为由,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清算,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晋05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山西中贝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晋城市隆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本所接受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后,第一时间召开“晋城市隆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筹备会”,就强制清算事宜进行安排。会议决定由主任王完中担任总负责人,由本所团队成员组成晋城市隆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主办律师有琚学东、赵国喜、郭文娟及王完中团队全体律师,会议就清算组工作方案、接管方案、梳理资产债权债务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等具体工作初步安排,并设立综合协调组、债权债务组、资产财务组三个小组,现具体工作正有序进行中。本所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有效履行清算职责,优质高效地完成强制清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