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7月中旬以来,山西南部、河南中西部、西北部连日强降雨引发严重洪涝灾害,为坚定抗洪抢险的信心和决心,引导社会各界有序抢险救灾,山西君宜律师事务所将抢险救灾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汇编推送,灾情期间免费提供24小时法律咨询,以期与灾区人民并共度难关!
第一编 民事法律编
1、自愿参加抗洪救灾,是否属于见义勇为?
通常而言,见义勇为行为可区分为侵害型见义勇为和抢险救灾型见义勇为。认定见义勇为行为,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和程序。
2、我碰到洪水险情,义务帮忙救灾自身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您和单位属于劳动关系,因见义勇为而受伤,则您的情况符合工伤的情形,如果属于劳务关系,则您的上述情形不属于工伤。
3、公司安排我参与抗洪救灾,我因此受伤,是否可以向单位主张损失?
如果您和单位属于劳动关系,为了履行单位交付的任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您和单位属于劳务关系,为了履行单位交付的任务受伤,您在工作期间受伤不能认定工伤,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有权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我为了躲避洪灾,迫不得已损害了邻居的财产,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5、我们当地遭受了洪水,我们群众自发组织帮助公路管理部门清理被刮到的树木,结果有人受伤,具体责任怎么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依据这一规定,可以找受益人公路管理部门支付必要的费用。
6、企业面对洪灾的安全生产义务有哪些?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负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义务。面对洪灾,企业需要积极制定各项应急和保障措施,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对员工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安全生产。
7、企业捐赠物资是否有免税权?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救灾捐赠,捐赠人凭捐赠凭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8、遗失物、漂流物的权属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因此,遗失物、漂流物应属于失主所有。
9、发现无主财物,归谁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10、路边或者停车场树木压坏汽车,谁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林木折断致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如果停车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1、抢险志愿者或邻里无偿互助者的伤亡怎么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故抢险志愿者或邻里无偿互助者伤亡的,受益人应承担补偿责任。
12、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3、我的车辆被洪水浸泡造成损失,是否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车辆损失险一般均包含车辆遭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具体规定需要参照双方保险合同中的约定。
14、暴雨过后,如果停放在地下停车场的车辆被水浸泡,损失该由谁来负责?
第一,开发商提供的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设计及使用要求,否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物业服务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因为停车场作为公用设施及场地,物业公司有义务对其进行维护和管理,这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管理范围。
第三,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车主投保的保险合同约定。一些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险中明确规定,车辆被水淹或者涉水行驶导致发动机损害的,属于免赔责任情形。按此约定,车主将无法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15、车在停车场被损坏,到底该谁负责?免费停车就可以免责吗?
(1)收费停车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正常停放,车主与停车场管理方属于有偿保管合同关系。这时停车场有义务避免车辆遭受损伤,如果发生划伤、高空坠物砸伤等,停车场需承担赔偿责任。
(2)消费场所的免费停车场
酒店、大型商超的免费停车场,属于消费场所的延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附随义务中规定,附随义务不用明文规定就适用。消费场所承担车辆保管义务,车辆发生损坏,应由其赔偿。
(3) 住宅小区内按规定停放
小区内停车具体要看双方是否签订有停车保管的协议,虽然我们缴纳了物业费,但和停车管理费是不同的,如果有停车管理协议并缴纳了费用,车主按照规定的地方停放,按照协议履行,物管应当对车辆的损害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相关协议可能无法追究物管责任。
(4)公共免费停车位
对于公益停车场,无专人管理,则只能由侵权方承担责任,如果我们找不到侵权方,只能自己承担或者走保险。
16、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害,应该怎样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一般而言,只要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包括洪涝灾害,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受益人都能获得赔偿。
17、自然灾害意外发生后,投保意外险的被保险人可以申请那些赔付项目?免责条款有哪些?
意外保险是指投保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人承诺于被保险人,在遭遇特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身体受到伤害而造成残废或死亡时,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或合同。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受损状况申请死亡给付、残废给付、医疗给付以及停工给付。
免责条款主要针对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违法行为和被保险人故意导致自身伤亡的行为,以及爆发战争的情形。
18、自然灾害意外发生后,哪些灾害属于财产保险的赔偿范围?洪涝灾害可以免责吗?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财产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洪涝灾害故导致的财产损害,以及为了减少被保险财产损失,采取施救、保护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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