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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获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调解 促进案件及时化解
时间: 20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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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12日,阳城县某公司外包工程雇佣人员在干活途中坠亡,事故发生后,因公司、承包方与死者家属关于赔偿事宜争议大,死者家属将死者尸体停放在太平房,未处理后事。

      2021年3月14日,死者家属来到山西获泽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听取律师意见后,死者家属再次自行与该公司、承包方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后于3月17日下午,委托山西获泽律师事务所杨峰律师进行代理,希望律师能够居中调解,推动案件解决,让家属获得赔偿,以慰失去亲人之痛。

      死者家属前期已经与该公司、承包方进行了多次协商,因死者妻子情绪激动,无法接受降低赔偿金,所以双方之间的赔偿金额差距巨大;与此同时,因死者家属试图采取一些不冷静的做法,致使该公司无法正常运作,导致该公司也对死者家属较为不满;而承包方赔偿能力有限,也无法进行全额赔偿。多方面原因导致该案件的协商进度停滞不前,各方当事人对彼此的不满情绪更是加大了调解难度。

      接受委托的当天晚上,杨峰律师便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该公司、承包方取得联系,详细了解该事件,并约定调解时间。

      3月18日上午,杨峰律师将该公司、承包方及死者家属组织起来,协商死者的赔偿事宜。因多方当事人存在敌对情绪,且其自行调解时分歧很大,杨峰律师便让双方背对背沟通,不直接碰面,由其从中调解。调解时虽然差距在逐渐缩小,但因为离双方的预期还是较远,导致调解工作一时无法顺利进行。后杨峰律师让各方稳定情绪,共同考虑其提议的赔偿方案,多方当事人在中午冷静考虑后,最终在下午一点半,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当天下午签署赔偿协议,公司支付部分赔偿款后死者家属将死者尸体运回河南老家。

      因多方当事人之间对彼此不是很信任,在协商赔偿款支付事项时,出于对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信任,特别约定将部分赔偿款由律师保管,待死者家属将死者安葬后,再由律师将该部分的赔偿款最终进行支付。3月23日,死者家属将死者安葬后,与律师取得联系,律师及时将最后的款项予以支付,为本案件画上句号。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对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作出了明确肯定,并对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作出指导意见。律师在调解时保持的中立态度,维护了调解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接受性;律师运用专业知识开展调解工作,根据纠纷的实际情况,灵活确定调解方式方法和程序,建立便捷高效的工作机制,使得调解工作更加有效率;经律师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中,具有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给付内容的,不仅律师积极鼓励、引导、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债权人更是可以依据此协议按照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从而使调解协议得以履行。因此,律师居中调解不仅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和认可,更是对矛盾化解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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