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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斯通律师事务所是于1999年经山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建所以来,全体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宗旨,坚持“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理念,追求卓越,创造优异,现已发展成为一家具有新型管理理念和超前发展意识的律师事务所。
科学管理,服务创新。本所实行公司化管理模式,业务开展方面以巩固和发展诉讼业务为基础,同时大力拓展以公司法律事务为主的非诉讼业务,逐步形成了集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侵权赔偿、建设工程及房产交易服务等业务于一审的综合性、多元化发展格局。至今累计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刑事、行政、民商事诉讼及仲裁)3000余件,先后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50余家,私人法律顾问200余人,参与公司资产重组、破产清算和房地产开发等重大法律事务20余起,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人际关系,实现了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获得了司法行政部门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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