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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宇星律师事务所,原名晋城市律师事务所,1981年与晋城市司法系统同时成立,是晋城市人们政府直辖国办所。1994年更名为山西宇星律师事务所,拥有300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
本所现有执业律师17名,实习律师1名,研究生3名,党员8名,内勤2名。执业律师均是本科以上学历,骨干律师均有5-20年执业经验,律师经验丰富,专业理论功底扎实,是一个老中青三结合的服务最佳队伍。三位律师担任晋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监事、惩戒委员会主任;两位律师担任各委员会副主任;两位律师担任晋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999年12月,被山西省司法厅评为“省级标准化律师事务所”,2011年2月,被晋城市司法局评为“2010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完成目标责任制先进集体”;2012年2月,被晋城市人民政府评为“优秀法律服务单位”;2012年11月被晋城市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授予“青少年维权岗”,2016年被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在册企业破产管理人。
本所担任历届晋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数十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本着“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宗旨,确保广大客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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